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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、实训守则

发布时间:2017-05-11   来源: 平凉信息工程学校    访问量:292

   1、学生进入实验(训)室后必须遵守实验(训)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齐,不准在室内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非实验用品一律不准带进实验(训)室。
   2、要按时进入实验(训)室。不迟到、不旷课,对请假缺缺勤的学生,实验(训)室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做实验。
   3、实验(训)前做好预习,写好实验(训)预习报告,明确实验(训)目的,熟悉实验内容和步骤及实验仪器的使用知识。对指导教师抽查提问回答不合要求者,须重新预习,待合格后方可实验(训)。
   4、学生在实验(训)中,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,精心使用仪器设备,严肃认真地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。若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,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   5、按照实验(训)要求,事先做好准备,经指导教师检查许可后,方可接通电源或启动仪器设备。实验(训)过程中,要认真操作,细心观察,做好记录,不得擅自离开工位,不得抄袭他人数据或代替他人完成实验(训)项目。
   6、实验(训)过程中,注意操作规范。若发生故障和仪器设备损坏时,应立即停止操作,断开电源,并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。不得擅自使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,禁止拆卸仪器设备。
   7、完成规定的实验(训)内容后经指导教师检查,并将仪器设备用品及场地整理复原,轮流卫生值日,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。
   8、实验(训)室内一切物品未经实验(训)室负责人批准,禁止携带出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