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职教社发[2013]35号文件的通知,现就我校实施2013年度“温暖工程”受助学生评选方案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和条件
由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政策中,崇信、华亭学生覆盖面积较小,我校决定“温暖工程”的资助对象优先考虑崇信、华亭生源。
其基本条件为:
1.热爱党和祖国,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精神追求;
2.学习成绩优秀,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,以2013年秋季期末考试成绩为准;
3.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以2013年秋季学期班级考核为准。
二、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为:一等标准2000元,名额37人;二等标准1800元,名额98人;三等标准1600元,名额36人;鼓励标准1000元,名额16人。共计资助187人,发放资金324000元(叁拾贰万肆仟元整)。
三、评选程序和方法
1. 名额分配:由学校将受助学生名额进行分配,并通知班主任(详见后表);
2.班级评议: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对受助学生进行评选,按学校分配名额选出各奖项的受助学生;
3.学校审核:学校于3月28日前完成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的审核工作,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,公示结束后报中华职教社;
4.资金发放:中华职教社将资金划拨学校后,由学校统一将资金发放至学生资助卡。